# 序 - 系列文起源

> *想精通一件事情，就逼自己教會別人。*

***這個系列會關注在開發過程中的概念，實作方式，因此並不會涉及 環境架設***

最近閱讀了《The Diary of a CEO: The 33 Laws of Business and Life》，書中有一個概念讓我深受啟發：**「想精通一件事情，就逼自己教會別人。」**

這個系列文章的誕生，源於我最近帶領的幾位新進工程師。我想，如果這些經驗傳承只停留在公司內部的教育訓練，能受益的僅有寥寥數人；但若能將這些內容整理成公開文章，或許能幫助更多正處於迷惘期的開發者。

因此，這 30 堂課將聚焦於**開發過程中的核心概念與實作思維**，我們不會花篇幅去講繁瑣的環境架設，而是深入探討一個軟體產品誕生背後的硬實力：從**設計模式、資料庫設計**，到**系統架構、網路架構**以及**資訊安全**。

## **拒絕成為 AI 時代的「Vibe Coder」**

雖然 AI 工具的飛速成長大幅降低了「撰寫」程式碼的門檻，但也帶來了隱憂。如果我們沒有提升自己的軟體底層能力，只是無腦地依賴 Prompt 並直接採用（Accept）AI 的產出，終究會遭受反噬。因為你將無法判斷 AI 產出的系統化產品「錯在哪裡」、「隱藏了哪些風險」，甚至連邏輯是否正確、有沒有被 AI「呼攏」都無從得知。

在我的職涯中，曾遇過一位試圖利用Vibe Coding來解決問題的技術主管。他知道 TDD（測試驅動開發），也要求 AI 執行 TDD，但他從未親自審視過 AI 產出的程式碼 — — 殊不知，AI 寫出的 Test Code 只是為了通過測試而存在，近乎是在欺騙他。

隨著沈迷於Ai工具的使用，讓人類的思考開始退步； 本來該是「助手」的東西，結果被當成「大腦替代品」。

**認知決定高度**

我始終相信一句話：**「人類永遠賺不到自己認知範圍以外的錢；如果你僥倖賺到了，終究會憑實力賠回去。」**
